头紧握,用指甲用力的剜了一下掌心的软肉,被掀开被子的是花笙那一角,除了似有若无的凉风顺着缝隙进来,他还闻到了那人身上的气味。
一股很清淡的男士古龙香水的味道,冷冽清新,十分好闻。
左行云怔了一下,这闻着不像是小偷身上会有的味道,一般小偷会喷香水吗?
能轻易进入别墅的人,大概是他们熟悉的人,听花笙说他好像有个哥哥……他紧绷的神经稍稍松弛了些,可那也不能掉以轻心。
他不能发出一点气息,让身旁的男人注意到,如果被发现了……
他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,可越是担忧什么,不妙的预兆就越是容易变成应验。
下一刻,凉风乍起,周遭的温度陡然下降,花笙那头没了声响,左行云心头一震,果不其然,下一秒盖在他头上的被子被人猛地掀开了。
死到临头的恐惧前赴后继的像病毒一样攻占了他的大脑,左行云惊恐地抬头,呼吸变得沉重,连抬头的动作似乎都被放慢了倍速,目光缓缓上移,他看到了男人的脸。
……
花笙做了一个奇怪的梦。
他睡眠质量很好,鲜少做梦,更是很少梦见身边的人,然而这一次,他的梦有些奇怪。
说是梦也不像,总感觉是他记忆里缺失的某段。
他梦到了他的大哥,花许。
他小的时候,大哥还是和蔼可亲的,很少动手打他,他和花许比跟姐姐更亲,因为从他有记忆开始,一直都是大哥在照顾他。
花许从小就十分优秀,成绩永远名列前茅,拿回来的奖状和证书堆积如山,并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高尔夫滑雪马术等高雅运动方面也面面俱到,印象中就没有大哥做不到的事情。
花笙对大哥十分敬佩,常常跟在他屁股后面转,连大哥开个易拉罐都得欢呼,一副忠心耿耿爱拍马屁的小跟班模样。
但是大哥上了高中后,就变得忙碌起来,没有时间陪他玩。花笙就和捡来的流浪猫流浪狗做伴。
十二岁那年,他生了一场很重的病,据说是被大哥打进医院的。后来他曾问过爸爸妈妈和姐姐,他们都对这件事闪烁其词,说是因为他把流浪狗带到床上,太脏了,才被打的。
这话他们说出来自己都不信,花笙也心里存疑,只是当时在医院躺了两个星期起来,啥也想不起来,还差点忘记自己是谁,爸妈带他做了个检查,后面发现不是失忆。
是大哥下手太重了,由于脑部受创而产生一系列的记忆混乱的毛病,简称暂时性失忆。
对于醒来之后发生的事情,花笙还记得清楚,花许心怀愧疚,寸步不离地守着他,出院那天偷偷带着花笙回了老家。
偷偷的,瞒着父母和姐姐的。
花笙好了伤疤忘了疼,即使心底还有些惧怕大哥,但又忍不住跟着大哥走。
他和大哥在家住了一周,体验了一周的田园生活,天天摸鱼捉虾,爬墙上树摘青枣,追大黄狗撵大白鹅,玩得不亦乐乎。
他吃了村里小学门口五毛钱一包的辣条,花许居然破天荒地不阻止他,还买了几盒擦炮,带着他去山沟里放炮。
这对于从来没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花笙来说是极大的诱惑。
花许带着他去捡母鸡下的鸡蛋,告诉他怎么样才能在不被母鸡捉的情况下,快准狠地拿出鸡蛋;带着他翻越一个又一个的坡,分辨野草和蔬菜;带着他光脚丫子踩在小溪里面捉鱼……
他头一次知道原来童年是可以这样快乐。
晚上吃过饭,花笙和大哥在同一个桶里泡脚,开水很烫,两人都迟迟下不了脚,踩在泡脚桶的边缘面面相觑,对视了三秒,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,开始了属于兄弟之间的你打我闹。
最后闹得水都凉了,花许只好又打一桶,调好适宜的温度,在水里踩住花笙不安分的脚。
休息的时候,花笙自然是和花许睡一起,他钻进大哥的怀里,一条一条地数着白日里学会了什么,大哥还会时不时的考他,花笙的学习天赋在此刻得到淋漓尽致地展现,每一种植物都记得清清楚楚,分毫不差。
原来他不是笨,只是喜欢用亲身实践去学习,而不是学习书上的间接经验。
“大哥,我太喜欢你了!”花笙伸出双手,脸红扑扑地抱住花许,“我不想回去了,这里有好多好玩的,我们就一直在这里生活好不好?把爸爸妈妈和姐姐都接过来。”
花许身子一僵,扯了扯环在自己腰间的手。
“喜欢我,哥哥之前还打过你。”
花笙越抱越紧,摇摇头说,“我不怪你,哥哥,我早就忘记了,在这里生活很开心,每一天都像是在郊游,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。”
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吗……
花许自认为不是,他对花笙总是心怀愧疚,如果他只比花笙大两三岁,他就可以陪着花笙一起长大,就不必让他再受被孤立的苦。
他在学校没朋友,那些孩子不知道从哪听来花笙的